最近看了一本書,書上寫說:「藝術家只是一種有著將他的視覺轉變成物質的具體形式的能力和欲望的人罷了,
他的活動第一部份乃是知覺的,第二是表現的,但在實際上無法將這兩種程序分開:藝術家表現他所知覺的,他也知覺他所表現的。

其實這就是形式(所表現的)與內容(所知覺的)的問題,前者管畫面好不好看,後者管畫面是否具有一種精神,可使觀者有所感發,
我以前一直以為如何表現才是最難的,後來才知道所知覺到的才是最難的,
技巧可以練成,而知覺是很個人的,每個人都有感,但卻不一定會知!
所以培養自己對感知的敏銳度,不可知而不察,也不可察而不知,見山也見林,需要一個藝術家的個人涵養,所以,傅雷告誡他的兒子,
先要成人,後作藝術家,
而做人難,作藝術家易!
雖然這句話有點東方人對自我修為的期許味道,不一定正確,
但現代許多藝術家並非有感而發,而是在形式上大做文章,並把內容強加在畫面之中,
甚至有些只有剩下內容了,作品只是徒勞的交代一下而已,真是太可怕了~
無怪乎許多觀者被誤導之下對自己的審美觀產生疑問,覺得內容好像很厲害,但是作品令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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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丹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